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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視新聞的前世今生 真理、金錢與權力的競合


何日生

  新聞經常被三種力量所決定,第一是權力,第二是金錢,第三是公理,但是新聞並不是常常代表公理,而是在這三者的參與者、平衡者、妥協者與共建者。

  新聞並不是代表真相,更不會只是代表真理,事實上新聞常常代表權力,代表金錢在發言。新聞當然也經常代表公義真理在發言,不過新聞從來不是、也不會是真理的代言人而已,事實上新聞可以是真理的代言者,是金錢與權力的參與者,也常是金錢與權力的犧牲者或受害者。

  媒體是公共輿論討論的重要平台,新聞記者是這個平台的把關者,新聞記者的職責是創造最大的空間,讓各界的意見得到充分的討論,而不壟斷它、操縱他、利用它,甚或將它讓給權力和金錢,並甘心為其所控制。媒體的職責是建立一個公共輿論理性對話的空間,如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所述,他應該是遠離政治與商業的公共領域。雖然這兩者爭著要控制這公共領域,或已經成功的控制這公共領域,但是身為媒體人我們仍要秉持新聞公正的原則,將這公共領域歸回給公眾(何日生,2017,頁20)。

  媒體的角色一方面提供公平公開的討論平台,一方面他必須採取觀點,採取對公眾最有利的觀點,不是有利於某政黨的觀點,不是有利於商業利益的觀點,或是其他特定團體利益的觀點。媒體勇於提出觀點的基礎,是它立基於公共利益,基於良知,立基於公民的公平、正義與愛的立場。如此才能使媒體免於冷漠的中立,同時不落入為某一特定政治或利益服務的機構(何日生,2017,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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