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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產業與平台責任論壇


首度平面媒體產業大調查 報業十年營收砍半第四權角色面臨挑戰

台灣首個平面媒體產業調查結果公布,印證新聞業雪崩式衰頹的慘況!調查結果呈現三大重點:新聞消費市場萎縮、廣告營收衰退,以及新聞工作機會減少。平面新聞業營收大幅衰頹,尤其報紙十年營收幾乎砍半;相對地,數位平台襲奪廣告市場,在內容流通上,一方面影響新聞導流,一方面扮演內容篩選的角色,致使傳統媒體的第四權角色受到挑戰。

圖一:跨校傳播學者發表「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產業報告。(攝影/歐穎慈)

這份「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調查報告,於9月16日在台大新聞所論壇中公開發表。這項調查計畫由文化部補助、台北市雜誌公會委託跨校傳播學者執行。調查係透過問卷調查,取得包含報紙、雜誌及網路等27家媒體的資料,訪談代表26家媒體的10位從業人員,以及兩家數位平台,掌握產業目前營收狀況。

調查研究團隊成員、臺灣大學新聞所助理教授蔡蕙如針對報章雜誌產業概況,指出三項主要問題,包括消費市場萎縮、廣告營收衰退,以及新聞工作機會減少的情況。驚人的事實包括:在台灣媒體總廣告量中,報紙雜誌佔比從合計三成降至約3.5%,報紙廣告量減少九成,雜誌減少八成。報紙與雜誌總營收大幅衰退,從2013年到2021年之間,報業十年內的營收幾乎砍半。

圖二:2012–2021年報業營收變化。(圖表/《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期中簡報)

研究團隊主持人、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劉昌德解釋,紙媒的衰退其實並不是完全受到平台影響,只是平台加速了數位化對傳統媒體的影響效果。從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搜尋引擎在新聞導流的影響力上有增加的趨勢,網路原生媒體在近五年的成長幅度也漸漸擴大。「至於雜誌部分,問卷參與業者更觀察到數位廣告的營收佔比在去年首度超過傳統廣告,」認為現今的雜誌業者善於利用多角化經營以補足營收缺額。

值得關注的是,報紙及雜誌營收項目變化中,紙本銷售及傳統廣告下滑,數位廣告上升,但數位收費及平台分潤則是躺平,這是當前影響新聞業生存的重要議題。

圖三:報紙歷年營收項目總量變化。(圖表/《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期中簡報)

圖四:兩家雜誌集團歷年營收項目變化。(圖表/《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期中簡報)

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副教授張春炎歸納指出,由深度訪談結果得出平台對新聞媒體經營的三種影響。他表示,大型平台不透明的演算法阻礙新聞內容流通,使產製過程受影響;媒體業者也必須配合平台的遊戲規則,「可以發現數位平台不只協助媒體曝光,更扮演了內容篩選的角色。」如此一來,媒體能不能在此環境中維持其第四權角色,便成了巨大挑戰。

臺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林麗雲主持調查發表會,她認為,新聞業長久以來仰賴廣告維生,但隨著平台興起打破過往商業模式,也對產業造成損害。至於這種失衡狀態該如何解決?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洪財隆評論調查結果時指出,以澳洲經驗為例,他認為全球在面對此議題時漸漸從事後的應對走向事前的規範與協商,「此外因為平台一直抗拒被歸類為媒體,若堅持以傳統方式解決會有問題。」他建議以跨部會整合的混搭模式會比較適合平台性質。

除了澳洲立法模式之外,洪財隆也提出紐西蘭模式,係由新聞業者集體向市場競爭與公平主管機關提議,要與數位平台進行議價協商,並由主管機關同意後進行。這個模式的好處是不需要立法即可執行。長久之計,洪財隆也肯定,好的規範與管理能使媒體與平台雙方都可得到好處,樂見本次提出的產業報告未來能促成更多實質的政策討論。

圖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洪財隆針對產業調查提出評論。(攝影/歐穎慈)

數位平台挹注新聞業發展 學者提四種模式

面對新聞業營收大幅下滑,使用新聞內容的數位平台該如何負責?台大新聞所所長洪貞玲提出四種路徑,包括市場力與議價模式、著作鄰接權模式、設置基金或是課徵稅金等模式,呼籲平台業者與新聞業界真誠溝通,協商出共識方案。雜誌公會理事長、天下雜誌董事長吳迎春也呼籲,數位平台應展現誠意,政府應協助新聞業與平台談判。

圖六:成功大學特聘教授郭耀煌與雜誌公會理事長吳迎春發表對產業的觀察。(攝影/歐穎慈)

論壇中新聞業界與數位平台業者首度公開討論「新聞業與平台合作」議題。主持人成功大學特聘教授郭耀煌認為,數位浪潮下,面對變動的產業生態及非線性的網路傳播型態,媒體與平台業者應在競爭中尋求合作。針對合理的新聞議價,新聞業者表示支持;數位平台則提出與新聞業的不同合作方式,在授權付費之外,有廣告分潤、新聞導流、協助數位轉型等作法。

LINE TODAY資深總監彭瀞儀表示,該公司與新聞業界有三種合作模式,包括授權協議、資源交換或新聞導流等多元合作,目前與超過600家媒體合作,所刊登的新聞皆為合法取得授權之內容。對於演算法及流量影響新聞品質,彭瀞儀強調,LINE TODAY的新聞編排,並非以流量取勝,而是由專業編輯決定,「身為平台方,我們也希望能提供讀者多元優質的內容」。 Google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資深協理陳幼臻則指出,該公司思考與新聞業的關係,在數位環境中不只是要給魚吃,更重要的是如何釣魚的能力。

Google近年相當注重與利益關係人之間的溝通,「在聆聽在地媒體業者的需求後,我們透過工作坊與比賽,提升媒體從業人員的數位敘事能力與對數位業務的信心。」陳幼臻也強調,平台近年來與台灣政府、公民社會合作對抗假訊息,目的是協助新聞資訊環境的健全。

圖七:LINE TODAY資深總監彭瀞儀以平台業者角度發表看法。(攝影/歐穎慈)
雜誌公會理事長吳迎春指出,業界受到澳洲立法強制新聞議價之後深受啟發,而發動台灣第一次全面性的產業調查,希望未來定期發表產業報告,累積足夠的產業數據。吳迎春也觀察到,參與議價議題討論的成員多是業者與學者,但總是缺少了讀者的聲音,「我們不禁想問:讀者是否還在意新聞產業?愈來愈多人只看平台推播的新聞,甚至對平台的信任度比媒體更高。」面臨如此局面,媒體也應提升自己的競爭力,才能與其他平台業者、網路資訊傳播者抗衡。

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王立達支持立法進行媒體議價,並提出新聞議價草案內容,透過明確界定新聞媒體、強制議價措施以及政府介入,可以導正平台與新聞業的權力不平等。但他也強調,此議題牽涉價格決定因素,故法律適合扮演的角色應為「助攻者」,促進媒體與平台業者的協商。

洪貞玲指出,除了思考新聞議價之外,應趁此機會構思建全新聞業的政策,除了新聞議價與著作權協商兩種付費模式之外,國際之間盛行的基金模式,以及從財政角度思考的課稅模式,皆可做為數位平台將其營收回饋協助新聞業的可能途徑。此外,若要在平台責任與新聞發展間找到平衡,她認為除了充分的產業調查、政府的積極介入,公民社會的參與也格外重要。

圖八:臺大新聞所教授兼所長洪貞玲延伸探討四種議價模式的不同考量。(攝影/歐穎慈)

在最後的問答時間中,與會者除了針對不同媒體形式議價的現況提出意見外,也質疑議價法雖期待能讓媒體拿回更多收益,但是否會因此導致大小眾媒體收益之間的不平衡?吳迎春認為,就算規模小眾,但若能擁有一群精準客群,也有可能拿到高報酬,「媒體不能光有理想,必須強化自身能力。除了在內容上做出價值與吸引力,也要了解數位轉型,進而在數位浪潮中生存。」

圖九:與會者針對本論壇提出產業結構相關問題。(攝影/歐穎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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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騏瑋

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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