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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媒體的演化: 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際網路與數位移民


大眾媒體的定義


在80年代前,所謂大眾媒體(mass media),不外就是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其最大的特性就是一對多,也就是資訊可以從單一來源被傳送到多方,這就是大眾媒體的主要特性,即大眾媒體具有向大眾傳播訊息的功能。但是80年代以後,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與普及,網路成為大眾媒體的一員。由於網路具備與傳統大眾媒體不同的特性,更能吸引年輕族群的注意與喜好,因此網路已成為年輕人最常使用的大眾媒體。因此在網路世代後出生的人被稱為「數位原住民」,而未曾經歷網路而成長的人們則被稱為「數位移民」,亦即指從原本熟悉的類比與線性的世界,開始學習與習慣數位世界的民眾。

隨著網路世代的來臨,媒體及大眾媒體的定義越來越複雜,彼此界線越來越模糊,當傳統媒體開始走進網路的數位空間後,因為數位空間的特性,也發展出了不同的傳播模式。例如:報紙不再只有紙本形式,目前不僅可以透過電腦網路瀏覽器進行線上閱讀,甚至設計成應用軟體(application, APP)在平版電腦或手機上閱讀。除此之外,還有部落格、線上影音平台如YouTube或直播頻道等等,都已不是傳統大眾媒體的形式,但能說這些不是大眾媒體嗎?有時候一個直播台的收視觀眾,可能比一個電視頻道還要多啊!

大眾媒體的類型




大眾媒體的類型簡單來說可以分為平面媒體與電子媒體兩類,報紙與雜誌屬於平面媒體,廣播與電視則是電子媒體,至於網路到底屬於哪一類媒體,一時好像很難被歸類,本節先就平面與電子兩類媒體的起源作介紹。

傳統的平面媒體指的就是報紙、雜誌。有關報紙的起源,有人說出現於西元前二世紀中國漢朝的邸報是世界上最早的報紙,但專家認為,由於邸報只提供公告性質的內容,與現代所說的報紙不同。而西方世界則認為十七世紀初在德國發行的報紙,才是正式的報紙起源,也可以說是平面媒體的起源。

電子媒體是利用無線電波傳輸訊號發展出的媒體,因此要談電子媒體的起源,就必須談到無線電波技術的發展。有關無線電波的「發現」,是在十九世紀後期由英國人法拉第(Michael Faraday)先發現電磁感應現象,後來1887年由德國人赫茲(Heinrich Hertz)以實驗證實無線電波的存在;至於無線電波的傳輸,是1895年當馬可尼(Guglielmo Marconi)與帕波夫(Alexander Stepanovich Popov)首次發射並接收到無線電訊號開始,到1915年第一次成功地在美國與歐洲間傳送無線電話訊號後,人類利用無線電波傳送訊號的技術發展才日益精進,才有後續的廣播、電視等電子媒體的出現。

至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根據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的定義:網際網路(Internet)並不是真正的網路,它是由各種不同網路連接起來的網路在其上提供網路服務。最初是美國國防部為了能夠將各種不同網路連接起來,以利其研究發展計畫的進行,從60年代逐步發展而成的。網際網路的特性兼具文字與影音,不容易把它歸類為平面或電子媒體,也正因為不易歸類,且資訊跨國際流通的特性,迄今能不能管、該不該管、如何立法規範等,都是主政者的難題。

本文節選自《媒體與資訊素養:數位公民培力》〈第九章,解讀媒體多元訊息及辨識不實資訊〉(2021)陳炳宏、柯舜智著。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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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炳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優聘教授

實務經歷涵蓋報社記者、民調中心研究員,及有線電視系統台長,並擔任通傳會諮詢委員、電視台自律委員,及多項新聞獎評審。研究專長領域包括媒體經營管理、媒體素養教育、新聞採寫實務,與傳播政治經濟分析等,社會關懷與觀點評論可見於「論媒.批媒」、「宏論媒觀點」等網路部落格及網路新聞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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