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專欄

讓顏色為你把關——九零年代開始興起,直到串流時代仍不容忽略的「電視分級制度」


閱聽人使用的媒體工具日新月異,在串流平臺當道的年代,一個帳號就可以隨時看到上百種節目;用手機打開 YouTube,還能看到 24 小時連播的新聞馬拉松。在有線電視的時代,閱聽人能根據「綠、藍、黃、橘、紅」五種顏色,判斷電視的內容與尺度,如今接觸媒體的門檻越來越低、內容越來越多元,閱聽人則暴露在更高的風險中。不過,你可曾想過,我們習以為常的分級制度,究竟是怎麼出現的呢?

要談到電視分級制度,還必須從 1990 年代開始說起。

解嚴之後,國內的電視臺還是僅有俗稱「老三臺」的臺灣電視公司、中國電視公司及中華電視公司三家電視媒體,,直到 1993 年 8 月 11 日,當時行政院新聞局發布了《有線廣播電視法》,開放電視臺的申請資格審查,並發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許可證,電視打開只有三臺的時代,宣告終結,電視頻道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不僅國內業者,就連 CNN、Disney 等國外媒體也紛紛落地,臺灣電視就此進入百花齊放的年代。

國民黨黨團強力動員下,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有線電視法,民進黨籍立委極力杯葛,連水桶都丟上主席臺(Source: 國家文化資料庫

當電視形塑了真實,電視內容需要被把關:電視分級制度的誕生

不過,令人眼花撩亂的媒體內容,也衍伸出新的問題:有不少國內外學者,開始針對電視播放的內容提出質疑。其中,最常被討論的是 1960 年代,由傳播學者佐治・格伯納(George Gerbner)所提出的「涵化理論」。

佐治・格伯納(Source: http://50.asc.upenn.edu / CC0)

涵化理論假設人們收看電視的時間越長,就會越傾向相信電視裡重複呈現的訊息、事件與價值觀,並投射到真實世界中,合理化發生在生活中的訊息。舉例來說,長期觀看暴力內容節目的觀眾,就容易模仿暴力舉動,或對於現實生活中的暴力事件習以為常。對價值觀以及社會認知尚未完全建立的孩童來說,若他們接收資訊的來源都是電視,那麼「錯誤」的播放內容,甚至有可能影響他們未來的價值觀建構。

在電視當道的時代,「為孩子把關電視內容」一瞬間成為所有家長關注的重要議題。1994 年的臺北市議員選舉宣傳中,國民黨參選人王正德以「救救下一代」為政見,主張推動電視規劃時段,並設定電視分級制度,可惜政見並沒有馬上在臺灣落實。

與此同時,遠在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國,電視分級制度卻受到時任美國總統的柯林頓重視。20 世紀末期的美國,幾乎每個家庭都有三臺以上的電視機,家庭成員每週收看電視的時數更高達 51 個小時;加上美國電視頻道發展快速,有數不清的電視頻道與內容,讓父母更難控制孩子吸收的訊息和影像。

「我們要把電視機的遙控器還給父母,讓他們把價值觀傳授給子女,以保護下一代。」柯林頓說。為了有效推動分級制度的設立,柯林頓更在白宮接見美國各大娛業巨擘主管。其中包括美國廣播公司、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福斯廣播公司、迪士尼公司、華納兄弟公司等各大媒體公司,創作同業公會也共襄盛舉,一起推動電視分級制計畫。

最終,在 1997 年 1 月 1 日,美國電視圈迎來影視界的重要震盪——電視分級制度上路。

這項政策不僅影響美國電視圈,在臺灣也受到極大的關注。時任新聞局廣電處長的洪瓊娟就曾在一則訪問中表示,臺灣十分關注美國的新制度,同時為了保護兒童、避免深夜及鎖碼頻道戕害青少年身心,「廣電基本通則」修訂將增加有關媒體與業者的自律條文。不過,是否將對三臺及有線電視節目予以具體分級化,仍需觀察美國推行的成效後再作考慮。

與政府觀望態度相反,老三臺「中視」反而率先發聲,在美國推行電視分級制度的同一年就參考其相關標準,提出自家的「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成為臺灣第一家實施電視分級制度的媒體。當時,中視將節目分為普遍級、輔導級以及限制級,自律規範節目內容,並依據不同時段,調整合適播出的內容。有趣的是,1997 年第一次出現在電視螢光幕右下角的分級標示,包括「圓形綠底的普字」、「方形黃底的輔字」與「三角形紅底的限字」三個圖樣,和我們現在認識的分級標示,有不小的差異。

臺灣第一部官方發布的分級制度規範,則又過了一陣子才誕生──1999 年,新聞局依照《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終於實施國內電視分級,將節目內容分為普遍級、輔導級、保護級以及限制級。這是自 1962 年第一家正式電視臺「臺視」成立以來,時隔近 30 年的重要突破。

電視節目分級標誌及規範說明會(Source: 國家文化資料庫

有了明確的電視內容分級規範後,為更能落實法規,政府接下來針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進行了幾次修正──2001 年詳細列出了每一級別的規定範圍與內容,比如「暴力、血腥、恐怖」、「不當之言語、動作」、「性行為、色慾行或具性意涵」與「靈異等超自然現象」等禁播內容。2003 年再次修正,提供主管機關法源依據,規範電臺須依《電視分級處理辦法》在規定時段播送電視節目。後來,此法一路沿用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直到 2009 年才又研議修法。

「蠟筆小新條款」出現!卡通也不都是普遍級,爭議不斷的分級制度

由於電視內容多元,即便電視分級制度越來越具體,但在內容判定上,還是有很多需要靠電視業者自律分級的地方。而這些未被明確規定的內容,很多時候就造成認知上的差異,其中,又以兒童卡通的分級制度爭議最多。

早在 1999 年,《民生報》就曾刊登與卡通分級相關的討論報導。當中提到,《蠟筆小新》、《亂馬 1/2》或是《城市獵人》等「成人級卡通」,雖包括血腥、暴力和裸露的相關情節,卻不適合僅就畫面判定為輔導或是限制級,更需要考量劇情與兒童心理學,做出最適合的判斷。比如《名偵探柯南》中,同樣有血腥、暴力畫面,但其情節只是為了呈現事實,動畫重點在於強調柯南的機智,因此,有些人因此認為,這樣的卡通應該被歸類在普遍級。

關於卡通的分級討論相當多,卻一直未有定論。到了 2009 年,甫成立 3 年的 NCC 接獲多件對於卡通《蠟筆小新》的投訴──不少家長指出,《蠟筆小新》情節經常露出臀部、大象(生殖器官),還有許多調戲大姊姊的無厘頭對話,即便主角為五歲小孩,卻經常充斥不當的行為與內容,認為電視分級制度應從四級再增加分級。

另一方面,時任 NCC 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受訪則表示,雖然有些國家將電視分級分得相當詳細,甚至多到八個等級,卻也可能造成混淆;因此,在呼籲政府增加分級限制的同時,更該管理家中孩童的收看習慣。相隔十年,雖然卡通的電視分級依舊未有定案,但各界對現行制度的不滿,也讓研議修法的呼聲越來越高。

2016 年 NCC 終於通過《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法案,法案比照電影分級制度,將輔導級再區分為「輔 15」以及「輔 12」,於是電視分級增加為 5 級,並將新聞也納入分級範圍。此外,這次修法還有一項飽受爭議:放寬限制級節目內容,鎖碼頻道無須再加上馬賽克。

對此,許多家長們批評,政府應做好更完善的配套措施,避免孩童輕易解鎖色情頻道。不過,更多質疑聲浪,來自民眾認為 NCC 規範的電視分類準則,早已跟不上時代,隨著網際網路的發達,閱聽者可以不受限於電視頻道限制,看到各式各樣的內容,而 NCC 也無法可管。

不僅如此,在電視節目形式與內容越來越多元的時代,無法受現行分級限制規範的案例,更是層出不窮。比如 2018 年底,龍華電影臺播放老電影《慈禧秘密生活》;雖然節目標示為保護級,當中卻出現各種腥羶色與殘忍虐殺畫面──包含慈禧挑逗咸豐皇帝,將宮女和妃子刺殺、勒頸、縫嘴等情節──皆沒有經過任何後製處理,就在保護級時段播出,隔年電視臺因此遭 NCC 裁處。又例如,2021 年初臺視播出「綜藝 3 國智」節目,其中藝人所需完成的闖關任務,出現脫內衣褲、含耳朵、強吻、測量女性胸圍⋯⋯等具有性意涵及不當言語動作的內容,也因超過標示的普遍級而被開罰。

串流平臺當道,內容分級需求依舊

時間拉回現在,大眾觀看電視的習慣,逐漸轉移到更多元、更開放的網路平臺上,內容如何持續被把關?這讓內容分級制度再度受到重視。今日多個美國起家的串流平臺、影片業者,如 Hulu、Netflix、Disney+ 等,繼續沿用美國電視分級辦法,將網路平臺的影片分為七個等級。而臺灣也在 2020 年,由 NCC 釋出轟動市場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雖然截至目前為止仍在草案調整階段,不過,無論是美國或臺灣的措施,都顯示即便在媒介轉變下,閱聽人或消費者對於「內容分級」的需求依舊,也需要媒體業者更積極的參與,才有可能創造新的產業共識與默契,讓資訊內容的流通與制度更加健全。

(本文由故事 StoryStudio 編輯部與識媒體共同製作)

【參考資料】

原文作者
廖彥甄
分享 share

精選專欄
電視分級媒體數位化串流媒體有線電視電視電視治理

作者

故事 StoryStudio

-

「故事 StoryStudio」於 2014 年成立,致力於知識傳播、公眾教育與文化體驗,結合創意與數位技術,讓歷史與文化走進每個人的生活,和讀者一起「從生活發現歷史、從臺灣看見世界,從過去想像未來」。

→ 看更多作者文章